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得含有哪些内容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得含有哪些内容
申请 ,是开办网络文化服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资质,涉及内容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艺术品、网络比赛及网络直播等内容。办理有什么要求呢?网站绝对不能有哪些内容?继续往下看下文 的内容吧。
一、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全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部门:审文化厅,审批时间:一般为受理后20-40个工作日。
二、哪些企业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如果您的网站有以下文化产品类型
· 游戏产品 (虚拟货币交易/虚拟货币发行)
· 音乐娱乐产品
· 动漫/动画产品
· 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
· 美术品/艺术品
· 展览、比赛活动
根据文化部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申请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注:网络表演)。;表演者要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实名注册,并采取面谈、录制通话视频等方式核实。
办法规定,从事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申请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明确包括网络表演。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
三、网络表演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禁止内容的;
(二)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暴力、低俗,摧残表演者身心健康的;
(三)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用户的;
(四)以偷拍偷录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进行表演的;
(六)使用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批准文号或备案编号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的。
今天,关于办理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得含有哪些内容文章介绍完了,如需了解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更多了解或相关内容请。
最后提醒一句,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最容易被拖后腿的往往不是材料本身,而是主体条件。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从业人员这几项达不到要求,材料做得再齐也过不了审。政策口径会随主管部门要求调整,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资料与主管部门指引,具体执行口径以当地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