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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网址,建筑企业查询入口

企业资质:一、关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查询、获取我局产生和发布的政府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局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网址,建筑企业查询入口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一)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以及方便社会公众办事等方面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结合局机关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以下项目类别:

1.机构职能类:包括局领导有关信息、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法律法规规章类:包括我局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3.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类: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关专项发展规划,以及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计划等;

4.管理政策类:局机关及直属机构执行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主要以规范性文件为载体,包括各项方针政策、管理规定、监督措施、工作要求等。

5.行政执法监督类:局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及普法依法治理等情况;

6.行政许可类:局机关及其授权的事业单位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信息和管理规定;

7.非许可行政审批类:局机关及其授权的事业单位直接实施的非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信息和管理规定;

8.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9.统计数据类:依法应当公开的建设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和重要情况通报;

10.评优评奖类:经批准由局机关设立并直接组织实施的有关评优评奖的管理规定和有关情况;

11.便民服务类: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到机关办事提供服务的相关信息;

12.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动态信息类:主要包括局领导有关讲话、工作报告和工作动态等信息,依法可以不公开的除外。

主动公开的信息,社会公众可以按照分类目录和有关途径从具体信息目录中查询需要的信息。

(二)局机关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指除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依法可以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我局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为http://zjj.xa.gov.cn/;

2.中国建设报;

3.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告;

4.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

5.广播、电视、报刊等主要新闻媒体;

6.局机关有关办公场所、公告栏、公开栏等;

7.正式出版物;

8.其它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您可前往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线下查询。

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西安住建大厦A座2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 邮政编码:710061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查询和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目录编排体系

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导航区、检索区和内容显示区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栏目入口功能;检索区提供公开信息查询;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发布机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开信息唯一号码;发布机构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内容;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

(三)依申请公开

1.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公开相关信息的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填写《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包括联系和邮寄地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描述和用途,以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我委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1)书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本机关提供与申请人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其自身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有特殊需要的文件或材料,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可直接向受理机构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邮寄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邮寄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寄、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必须一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证明其自身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有特殊需要的文件或材料。

(2)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3)网络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s://zjj.xa.gov.cn/zw/xxgk/ysqgk/1.html)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4)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业委会证明等)前往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填写《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后,完成申请程序。 2.受理

(1)受理范围

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所列政府信息,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与其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的申请。已经公开的信息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不得申请公开。

(2)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市住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西安住建大厦A座22楼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西安住建大厦A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 电子邮箱:xazjj_bgs@xa.gov.cn(本邮箱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方式”)。

邮政编码:710061

3.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应当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要件不完备、内容不具体或没有按要求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申请暂不受理,同时要求申请人予以补正,待申请人补正后再受理。

4.答复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受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受理机构按下列情形对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并且已经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该政府信息没有向社会公众公开,但该信息确实与申请人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应当以纸质(复印件)或者电子版本方式向申请人提供信息,也可以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

(3)属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得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4)不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掌握范围或者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6)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信息,应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原则上不予公开。但是,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5.收费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https://zjj.xa.gov.cn/

三、住建委官网包括哪些内容?

1、政务公开

1)机构职能

2)人事信息

3)法规文件

4)政策解读

5)新闻发布

6)政务动态

7)规划总结

8)实事折子绩效

9)财政信息

10)专题专栏

11)数据统计

2、政务服务

1)人员资格审查

2)房屋管理

3)企业管理

4)工程建设管理

3、政民互动

1)意见征集

2)答疑解惑

3)问题解答

四、住建委是干什么的?

住建委通常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它是负责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的政府部门。住建委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进行相关的立法工作。

2、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工作,包括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住房保障对象的管理。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包括住房供应、住房收费、住房分配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4、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包括重点项目工程的协调、监管以及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5、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包括建筑市场秩序的维护、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管,以及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

6、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秩序维护,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和房地产收费的监督管理。

7、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管理,包括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热、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

9、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以及其他与住房建设和管理相关的社会服务工作。

10、住建委还涉及城市规划、市政公用事业、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它旨在通过上述职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

五、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西安住建大厦A座22楼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西安住建大厦A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这十年我给企业讲企业资质时,都会先把话说在前面:条件不达标,材料做得再漂亮也过不去。

如果你在西安办理这类资质,建议先把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清单对一遍,别只看材料名称对不对。

成本这块也要提前算清楚。企业资质涉及的评估、检测、整改、证书等环节,开支高低差异很大,事先不了解,很容易在中途卡住。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资料与主管部门指引,不涉及任何收费承诺,具体标准以当地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公开资料与主管部门指引整理,供对照参考;各地执行要求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最新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