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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址,建筑企业查询入口

企业资质:一、关于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我们编制了《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政府信息提供指引,也可在“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 (s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或本单位的网站(szjsj.gov.cn)上查阅《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址,建筑企业查询入口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向社会主动公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政府信息,并采用主题、组配、体裁3种目录分类方式。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综合政务

2.住建工作

3.其他

“中国苏州”(s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栏目上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方法:

1.目录导航: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分别采用主题、体裁3种目录分类方式,分别对应3和9个类别。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简单搜索:在信息搜索框输入关键词(可选择标题、正文、文号等)后,点击搜索按钮,可显示含有该关键词的信息列表。

3.高级搜索:设有文件名称、发文日期、文种文号、全文、主题分类五种搜索条件,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检索。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按照《条例》规定,苏州市档案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有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公众可到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查阅相关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suzhou.gov.cn)上下载电子版本。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点击“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点击“依申请公开”,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填写“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即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请务必提供正确、详细的信息,其中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要真实有效,以便被申

除特殊情况外,不直接受理通过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的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依申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流程图:

3.收费标准(待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处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的公开和受理依申请公开。-65119377;邮政编码:215002;电子邮箱地址:szzjjfgc@163.com(本邮箱不直接受理公开申请,如有公开申)。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9:00-17:00。

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http://zfcjj.suzhou.gov.cn/

三、住建委官网包括哪些内容?

1、政务公开

1)机构职能

2)人事信息

3)法规文件

4)政策解读

5)新闻发布

6)政务动态

7)规划总结

8)实事折子绩效

9)财政信息

10)专题专栏

11)数据统计

2、政务服务

1)人员资格审查

2)房屋管理

3)企业管理

4)工程建设管理

3、政民互动

1)意见征集

2)答疑解惑

3)问题解答

四、住建委是干什么的?

住建委通常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它是负责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的政府部门。住建委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进行相关的立法工作。

2、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工作,包括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住房保障对象的管理。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包括住房供应、住房收费、住房分配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4、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包括重点项目工程的协调、监管以及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5、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包括建筑市场秩序的维护、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管,以及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

6、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秩序维护,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和房地产收费的监督管理。

7、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管理,包括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热、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

9、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以及其他与住房建设和管理相关的社会服务工作。

10、住建委还涉及城市规划、市政公用事业、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它旨在通过上述职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

五、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系方式

苏州市锦帆路239号

成本这块也要提前算清楚。企业资质涉及的评估、检测、整改、证书等环节,开支高低差异很大,事先不了解,很容易在中途卡住。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资料与主管部门指引,不涉及任何收费承诺,具体标准以当地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公开资料与主管部门指引整理,供对照参考;各地执行要求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最新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