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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企业查询方法

建筑类资质:一、关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企业查询方法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1.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dohurd.ah.gov.cn/);

2.新闻发布会;

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微博,账号名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现场查阅点:(1)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2)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C座;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62654996。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收信人名称请注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邮政编码:230091。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的,请提前联系确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联系进行确认。

4.网页申请。请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6〕109号)及本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互联网联系方式:(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http://dohurd.ah.gov.cn/

三、住建委官网包括哪些内容?

1、政务公开

1)机构职能

2)人事信息

3)法规文件

4)政策解读

5)新闻发布

6)政务动态

7)规划总结

8)实事折子绩效

9)财政信息

10)专题专栏

11)数据统计

2、政务服务

1)人员资格审查

2)房屋管理

3)企业管理

4)工程建设管理

3、政民互动

1)意见征集

2)答疑解惑

3)问题解答

四、住建委是干什么的?

住建委通常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它是负责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的政府部门。住建委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进行相关的立法工作。

2、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工作,包括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住房保障对象的管理。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包括住房供应、住房收费、住房分配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4、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包括重点项目工程的协调、监管以及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5、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包括建筑市场秩序的维护、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管,以及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

6、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秩序维护,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和房地产收费的监督管理。

7、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管理,包括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热、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

9、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以及其他与住房建设和管理相关的社会服务工作。

10、住建委还涉及城市规划、市政公用事业、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它旨在通过上述职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

五、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名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值得提醒的是,企业资质的口径不是一成不变的。主管部门会不定期更新要求,之前做过的方案未必还适用,重新办理前先核对最新规定更稳妥。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资料与主管部门指引,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公开资料与主管部门指引整理,供对照参考;各地执行要求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最新口径为准。